印尼將靈活地對房產擁有者征收房產稅
2011-02-01 00:00:00        新華網(wǎng)
印度尼西亞政府除了對購房者征收房產購置稅及附加稅、奢侈品稅外,還會每年靈活地對房產擁有者征收房產稅。
雅加達稅務局官員阿卜杜拉日前告訴記者,在印尼,房產稅是由地方政府負責征收的,征收上來的稅款將直接充入地方政府預算,支持地方建設。房產稅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,很受地方政府重視。
根據(jù)印尼法律,地方政府可以每年自行估計轄區(qū)各處房產的價值,然后在此基礎上按一定比例收取房產稅。出于照顧低收入階層的原則,印尼政府對價值在10億印尼盾(約合11.1萬美元)以下的房產每年征收政府估價0.1%的房產稅,而對其他房產則征收政府估價0.2%的房產稅。
政府估價是地方政府在征收房產稅時最靈活的工具。據(jù)在巴厘島從事房地產業(yè)的印尼華人莊子勇介紹,印尼各地政府對于房產的估價并沒有透明的標準,但一般來說,政府估價是當年房產市場價格的八成到九成。他說,由于近年來印尼房地產市場日益火爆,政府對房產的估價也是連年上漲,導致房產擁有者們每年要繳納的房產稅越來越高。
此外,印尼租房者一般來說需要代替房產擁有者支付每年的房產稅,但這只是雙方協(xié)議形成的約定,一些租房者會把房產稅放在租金中一起交給房產擁有者。同時,雅加達部分廉租房的租戶情況稍有不同。根據(jù)當?shù)胤ㄒ?guī),政府將部分廉租房交給開發(fā)商進行建設,廉租房建成后5年內,租住住戶可以免繳房產稅,而由開發(fā)商承擔;但在5年之后,該套房產的產權將被轉移至開發(fā)商手中。